八、附则
1、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工作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3、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处。
学校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号
邮政编码:742500
联系电话:0939-3203309(招生处)3201436(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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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本着“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省级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的批次及办法,依据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高考志愿,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实际情况向高校进行投档。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普通文理类考生、艺术体育类考生均可选择填报9个高校志愿。这些院校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
3.院校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考生成绩、专业志愿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以考生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
4.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5.经首轮投档后未录满的专业,则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录满为止。如果部分专业征集志愿仍未录满,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