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学院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类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加分计入投档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4.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5.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体检要求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学院招生各专业均要求考生身体质量指数(BMI指数)小于等于28,即: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小于等于28。
北京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3所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群名称 | 档次 | 城市 |
1 |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药品生物技术 | 高水平学校(A档) | 北京市 |
2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测量技术 | 高水平学校(B档) | 北京市 |
3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 会计、连锁经营管理 | 高水平学校(C档) | 北京市 |
北京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4所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群名称 | 档次 | 城市 |
1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 园艺技术 | 高水平专业群(A档) | 北京市 |
2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高水平专业群(A档) | 北京市 |
3 |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高水平专业群(B档) | 北京市 |
4 |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高水平专业群(C档) | 北京市 |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院校介绍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北京市体育局于2008年6月创建的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该院是在原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北京市第二、第五体育运动学校基础上整合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