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类:退役军人;
E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专业分类: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学校将所有招生专业分为环保大类(环保类及相近专业)和非环保大类(非环保类专业)两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大类进行专业志愿填报,每个考生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并在专业调剂栏,标注“服从”或者“不服从”,凡跨专业大类填报的,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所在类别为准。
第十五条资格审查: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D、E两类考生资格审查需另外提供材料。
1、退役军人资格审查(D类):退役军人考生须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查,符合条件退役军人考生,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在3月7日报考前提交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核。
2、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资格审查(E类):职业技能获奖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在3月7日报考前提交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核。
3、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电话:0731-85622728。
第五章 考 试
第十六条学校单独招生按照招考分离原则,实行考试入学,考试组织由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
第十七条考试内容及形式:单独招生考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形式进行,不同类型考生具体考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A类考生(应届普高考生)
1、考试为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2、文化素质测试采用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3、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涉及社会常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等内容。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分“环保大类”和“非环保大类”两个方向。
B类考生(包含:应往届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高考生和应届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
1、考试为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2、文化素质测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学校将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命题,主要考查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知识。
3、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适应性,涉及社会常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等内容。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分“环保大类”和“非环保大类”两个方向。
C类考生:体育特长考生
1、考试为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专业测试(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