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古典吉他演奏100分[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10.民乐(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中阮)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1.声乐(美声、民族唱法)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自备伴奏用谱]。
12.声乐(流行演唱)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两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考生自备CD伴奏带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
13.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鼓、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流行器乐演奏100分[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演奏两个八度音阶一条,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爵士鼓:演奏8小节以上的节奏段,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14.舞蹈表演(中国舞、流行舞)专业:①面试(A语言表达;B目测外形);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度;B弹跳;C技巧展示);③艺术表现力(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时间2分钟内,自备紧身练功服、练功鞋及表演服装、道具和CD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5.影视表演专业:①朗诵(自备文稿);②命题小品;③艺术特长展示(舞蹈片段;演唱歌曲一首,自备CD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6.播音主持专业:①指定文稿朗读;②朗诵(自备文稿);③艺术特长展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或舞蹈表演等均可)。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7.美术绘画专业:①素描(几何石膏以及静物组合默写或临摹);②色彩(水粉、水彩)(静物组合默写或临摹);③速写(人物动态默写或临摹)。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音乐类(考试类型1-13)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作曲和指挥专业(考试类型1—2)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类其他各专业(考试类型3-13)的“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视唱40分、听力测试6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其他各类(考试类型14-17)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六年制中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调号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年制中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调号范围在二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 | 考生类别 | 参考教材 | 范围 |
语文 | 小学毕业生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 五年级上下册、六年级上册 |
初中毕业生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人教版) | 八年级上下册、九年级上册 | |
数学 | 小学毕业生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 四年级至六年级上册 |
初中毕业生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 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册 | |
英语 | 初中毕业生 | 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简称《人教版教材》 | 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册 |
各专业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报考六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报考三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