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1.作曲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5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歌曲写作50分(根据指定的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③乐理与和声基础知识25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④钢琴演奏1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指挥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2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指挥法30分(指挥一首交响乐作品片段或一首合唱曲作品);③乐理与和声基础知识15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④钢琴演奏35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3.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钢琴演奏10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要求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报考钢琴专业的考生可兼报竖琴专业,演奏曲目与钢琴专业相同。
4.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手风琴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5.双排键电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双排键电子琴演奏100分[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6.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古典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乐器演奏100分[管乐(不含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限外国作品,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尔、维瓦尔第、巴尔桑提作品,高音或中音木笛演奏均可)]。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专业考生可同时兼报木笛专业,考试曲目的范围及要求与各自专业相同。
7.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弦乐演奏100分[演奏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
8.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乐器演奏1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9.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古典吉他演奏100分[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10.民乐(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中阮)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1.声乐(美声、民族唱法)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自备伴奏用谱]。
12.声乐(流行演唱)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两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考生自备CD伴奏带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
13.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鼓、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流行器乐演奏100分[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演奏两个八度音阶一条,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爵士鼓:演奏8小节以上的节奏段,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14.舞蹈表演(中国舞、流行舞)专业:①面试(A语言表达;B目测外形);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度;B弹跳;C技巧展示);③艺术表现力(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时间2分钟内,自备紧身练功服、练功鞋及表演服装、道具和CD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5.影视表演专业:①朗诵(自备文稿);②命题小品;③艺术特长展示(舞蹈片段;演唱歌曲一首,自备CD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6.播音主持专业:①指定文稿朗读;②朗诵(自备文稿);③艺术特长展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或舞蹈表演等均可)。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7.美术绘画专业:①素描(几何石膏以及静物组合默写或临摹);②色彩(水粉、水彩)(静物组合默写或临摹);③速写(人物动态默写或临摹)。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音乐类(考试类型1-13)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作曲和指挥专业(考试类型1—2)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类其他各专业(考试类型3-13)的“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视唱40分、听力测试6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其他各类(考试类型14-17)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