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常见问题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宿舍条件图片环境怎么样

发布时间: 2023-01-02 14:21:12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若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相近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艺术(美术类)类考生,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投档办法;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院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电子信息类(包含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年后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未尽事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原则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五条 助学保障:我院设立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 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我院各项招生信息内容及录取结果查询一切以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学院官网公布的内容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就读校区安排:【各专业就读校区,我院根据实际教学安排,有权利进行调整】

1、电子信息类、现代通信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旅游管理、现代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航空物流管理、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大一在江北校区,大二大三在两江新区校区就读。

2、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专业大一在江津校区,大二大三在两江新区校区就读。

3、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大一在江津校区,大二大三在两江新区校区就读。

4、学前教育专业大一在江津校区,大二大三在江北校区就读。

5、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大一在渝北校区,大二大三在江北校区就读。

6、软件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及其余专业三年都在江北校区就读。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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