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规则
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只录取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与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仅限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及以上(英语单科满分非150分省份,按照满分150分进行四舍五入折算)。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7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30%。
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当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注: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有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七、学制及学位授予
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专业学制为四年。
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采用“4+0”的双学位培养模式, 即本科阶段学业全部在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完成。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业并成绩合格后,达到毕业要求的将获得厦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获得厦门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创意艺术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
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9万元人民币。
九、监督
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招生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监察处申诉。
十、入学与复查
录取在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附则
1.报考我校创意与创新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专业省统考的考试专业类别必须是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2.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厦门大学其他学院学习。
十二、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