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标的前提下,以艺术类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学费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港澳台、华侨学生就读各专业学费均为10000元人民币/年。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就读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学费为29000元人民币/年,就读其他艺术类专业24000元人民币/年。
五、入学与复查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开展专业复测。对复测不合格或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开展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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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艺术学院/珠江电影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