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空中乘务专业
1.考生须提前参加我校空中乘务专业面试、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同分情况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五)专业调剂: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综合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计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的全国性加分,即政策性加分含在投档分中,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不可累计。
2.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投档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缺额数。
3.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4.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第须达到BC。
5.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 普通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4. 国际商务(旅游及商务管理)(中瑞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2500元(沪价费〔2015〕7号)
5.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价费〔2004〕7号)
6. 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03〕34号)
7.飞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教委财〔2007〕14号]
住宿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