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⑸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4.转专业次数仅限一次。
二、办理流程
⒈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本专业及转入专业的情况,如遇困惑,可前往学生事务中心“职业生涯个体咨询”窗口进行个体评估。
⒉符合申请条件中第1种类型的学生,须在教务处网站相关页面上提交申请,符合第2、第3种类型的学生,须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交申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
3.教务处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流转至申请转入学院。
4.学生参加申请转入学院的考核,申请转入学院决定是否同意转入并报教务处。申请转入学院同意学生转入后,通过OA系统将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
5.公示期届满,对未收到异议的报学校审批,教务处对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发出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6.学生办理学分认定,填写《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
7.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毕业时,以转入年级、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
三、附则
1.本实施细则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位于上海市,是教育部“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首批建设高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亚太培训中心、WTO讲席院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基地、上海市高校A级创业指导站、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行列。
学校前身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建于1960年。1994年9月,学校由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前身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最早设置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1994年,学校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入选世界首批、中国首家WTO讲席院校;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获得WTO亚太培训中心资格,成为WTO全球7个培训伙伴中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唯一区域培训合作伙伴;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用经济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跻身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行列。学校因贸易强国而生、因对外开放而兴、因全面改革而盛、因新时代开放事业而新,经过60余年的发展,已构建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在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经贸人才培养和国际经贸领域决策咨询研究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综合办学实力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