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 = 美术统考考试总成绩/美术统考考试满分值 ×100 + 文化考试总成绩/生源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70%×100
2.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
按照北京市美术统考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美术统考考试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3.北京市美术师范专业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依次按照专业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语文+外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单科150分制)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 = 北京市美术统考考试总成绩/北京市美术统考考试满分值 ×100 + 文化考试总成绩/北京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70%×100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北京市“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要求美术类专业考生高考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北京市“外培计划”要求艺术类专业考生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普通类专业考生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110分(150分制),我校“外培计划”共同培养院校为英国伦敦艺术大学。
第二十三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按照目前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定,新生学费收取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层次:本科) |
学费(元/年) |
广告学、传播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文化产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200 |
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 |
4600 |
艺术与科技 |
8000 |
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表演、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 |
10000 |
第二十五条 住宿情况
①表演专业学生在樱花园校区住宿、就读。
②其他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北校区住宿、就读;第二学年开始后将根据学校各校区学生宿舍资源情况调配安排住宿,其中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学生原则上学校不提供住宿,给予每人每学年1600元的交通补贴,确有住宿困难者,可按程序提出住宿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批提供住宿。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资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