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广东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安徽外国语学院在广东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58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59008名;理科最低录取分为396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32244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470分,最低录取位次为66585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419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11933名。
本着因材施教、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转专业工作,维护学生权益和教育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生转专业条款基础上,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学校允许学生转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在招生时有明确专业限制的;
2、培养层次、招生类别不同的;
3、在校期间已办理转专业的;
4、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学生不能达到的;
5、应作退学处理的。
二、流程
1、新生入学一周内,老生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转专业学生填报《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中与转专业相关栏目,家长、转出学院、转入学院、教务处和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予以转专业。申请表交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处存档,转专业学生本人留存一份。
2、学生持同意其转专业的审批表,在开学初的2周之内凭审批表到新专业报到注册。
三、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依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和获得学位。
3、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按《安徽外国语学院本科课程学分替换管理办法》执行,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高于转入专业、或相同的,成绩合格者可以替换;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应补修;其余的成绩合格课程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作为选修课学分保留。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在未接到同意其转专业的申请(审批)表前,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