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录取期间,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
6、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7、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入学资格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安徽外国语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处的备案标准执行,如有变更,以安徽外国语学院财务处发布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8589666、68589777、68589888
咨询QQ:8007770551
邮政编码:231201
网址:http://www.aisu.edu.cn
九、奖助措施
1、所有在校生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各项临时补贴资金的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档助学金4000元/年、二档助学金3000元/年、三档助学金2000元/年。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拓宽勤工助学渠道,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本着因材施教、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转专业工作,维护学生权益和教育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生转专业条款基础上,特制定本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