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五、录取原则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2.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以专业省统考成绩排序,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总分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3.若考生所在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其规则投档、录取。
六、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绘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监察处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九、其他
1.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0431―85167023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8499647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 http://zsb.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