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大学本科

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多少分能考上

发布时间: 2023-03-18 15:14:39

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多少分能考上

1、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在贵州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1926;

2、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在北京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3566;

3、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在贵州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1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4961;

4、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在上海综合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0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34757;

5、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在贵州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6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01679;

年份 院校(招生方向) 招生省份 科目类型 所在批次/段 最低录取分 最低位次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海南 文科 本科批B段 583 7187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海南 理科 本科批B段 537 18164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安徽 文科 本科二批 529 33257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浙江 综合 平行录取二段 526 128116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辽宁 文科 本科批 521 15693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山东 文科 本科批 521 39314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江西 文科 本科二批 518 29491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湖南 文科 本科三批 515 35210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云南 文科 本科二批及预科 515 24731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河南 文科 本科二批 513 37576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广东 文科 本科批 509 49260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重庆 文科 本科二批 508 19685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四川 文科 本科二批 507 38587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四川 理科 本科二批 506 119922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北京 文科 本科批 505 7678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宁夏 文科 本科二批 502 5723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贵州 文科 本科二批 501 21926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湖北 文科 本科二批 488 28612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安徽 文科 专科批 484 70384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重庆 理科 本科二批 484 60595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福建 文科 本科二批 482 24488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陕西 文科 本科二批 482 26545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河南 理科 本科二批 479 139124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甘肃 文科 本科二批 477 18749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山东 理科 本科批 477 142707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河北 文科 本科二批 476 53366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山西 文科 本科二批C段 474 27926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北京 理科 本科批 473 23566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安徽 理科 本科二批 471 103293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江西 理科 本科二批 467 84615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云南 理科 本科二批及预科 466 69815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河北 文科 专科批 460 61490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辽宁 理科 本科批 453 66287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天津 文科 本科批B段 453 8260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内蒙古 文科 本科二批 449 17514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青海 文科 本科三批 445 3667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新疆 文科 本科二批 444 8056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广东 理科 本科批 439 145898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湖北 理科 本科二批 438 92255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吉林 文科 本科二批A段 438 15631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湖南 理科 本科三批 437 112861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陕西 理科 本科二批 435 86896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天津 理科 本科批B段 433 26940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黑龙江 文科 本科三批A段 432 17914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福建 理科 本科二批 426 68500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重庆 文科 专科批 424 45322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甘肃 理科 本科二批 423 64888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福建 文科 专科批 421 43440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宁夏 理科 本科二批 420 17628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广东 文科 专科批 418 145738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河北 理科 本科二批 418 163068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山西 理科 本科二批C段 416 98384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吉林 理科 本科二批A段 415 47102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贵州 理科 本科二批 414 84961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上海 综合 本科批 408 34757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三批A段 404 61945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四川 文科 专科批 404 119253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山西 文科 专科批 403 51798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上海 综合 本科批 403 35569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广西 文科 本科二批 399 47030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新疆 理科 本科二批 398 25608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河北 理科 专科批 397 179501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内蒙古 理科 本科二批 390 47256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广西 理科 本科二批 386 102734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青海 理科 本科三批 380 12880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黑龙江 文科 专科批A段 379 27185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四川 理科 专科批 379 218191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安徽 理科 专科批 378 186383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贵州 文科 专科批 364 101679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黑龙江 理科 专科批A段 346 79897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甘肃 文科 专科批 344 58295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山西 理科 专科批 337 143833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新疆 文科 专科批 337 18230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江西 文科 专科批 336 119459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福建 理科 专科批 328 112721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重庆 理科 专科批 313 107275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江苏 理科 本科二批 309 145253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甘肃 理科 专科批 302 117391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江苏 文科 本科二批 291 47572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广东 理科 专科批 290 291359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新疆 理科 专科批 279 44283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江西 理科 专科批 278 177954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天津 文科 专科批 246 16581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贵州 理科 专科批 231 209744
20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天津 理科 专科批 213 37006

2020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分数线【全国】

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分数线

2021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分数线一览表(含2019-2020历年)

2022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省份。

第十七条  学校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省级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的学生,按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提档时出现同分情况时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规定处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等类型。

第十八条  学校对已投档考生,采用“投档分优先,遵从考生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清”),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包含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比较顺序为理工类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数学、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时,顺序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再比较选考科目及相关成绩:

实行“3+3”模式的省份比较顺序为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历史、政治、地理;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3385433179举报邮箱: help@hengzhe.com
Copyright @ 2016 - 2024 恒折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21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