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类别及条件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其他待遇 |
学科领军人才 (教授) |
150万元 |
50万元 |
学校编制内引进,其他面议。 |
学科带头人 (博士教授) |
100万元 |
30万元 | 学校编制内引进,其他面议。 |
教学科研骨干 (博士副教授) |
60万元 |
20万元 | 学校编制内引进,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 |
优秀中青年博士 (A类) |
30万元 |
10万元 |
学校编制内引进,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 |
优秀中青年博士 (B类) |
20万元 |
10万元 |
学校编制内引进,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 |
优秀中青年博士 (C类) |
租房补贴3年,每月1500元。 |
10万元 |
学校编制内引进,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 |
(二)人才引进业绩要求
1. 学科领军人才
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1)学术造诣高深,为该领域的领军型人物。近5年来,在理论研究或实践与创作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战略性思维和创新性构想,具有引领本学科持续发展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博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引导和带领团队出色的完成教学、科研、实践与创作和社会服务。
(4)具有高层次二类以上人才水平,或其他经同行专家认定足以说明已具备同级别专业学术水平者。
2. 学科带头人
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1)学术研究方面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为某一学科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或在教学、科研、实践与创作等方面特别优秀者。近5年来在本学科领域发表有影响的论著或在公认的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有影响的论文多篇。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对本学术领域的发展有一定的预见性。
(3)具有争取和主持国家级科研、重大横向课题或实践与创作项目的能力,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独立领导研究完成国家级科研、重大横向课题或实践与创作项目2项以上;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一);获得国家级实践与创作成果奖项一等奖2项(排名前三)及以上。
(4)具有高层次人才三类以上水平,或其他经同行专家认定足以说明已具备同级别专业学术水平者。
3. 学科教学科研骨干
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1)具有密切相关的学科背景或从业经验,已取得一定学术或实践与创作成果,为某一学科研究方向的学术骨干,或在教学、实践与创作方面有特殊专长者。
(2)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具有争取和主持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等能力,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独立领导研究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实践与创作项目1项以上;独立承担省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不含教育厅研究项目);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三)或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排名前二)2项以上;获得国家级实践与创作成果奖项等一等奖1项及以上。
(3)近5年来在本学科领域发表有研究价值的论著或在权威学科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4)其他经同行专家认定足以说明已具备同级别专业学术成果水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