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南女子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投档比例不超过1.01:1,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一)各生源省(区、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生源省(区、市)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区、市)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一)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学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市),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其中专业成绩使用该专业在生源省份所对应科类的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湖南省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科)专业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文化达到湖南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区、市)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科)专业须符合本章程第十四条要求及达到生源省(区、市)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公众号公布。
第二十条 新高考改革省(区、市)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大学名称 | 大学分类 |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考生类别 | 批次名称 | 最低分数线 | 最低位次 |
湖南女子学院 | 语言 | 安徽 | 2018 | 理科 | 本二 | 481 | 99601 |
湖南女子学院 | 语言 | 安徽 | 2016 | 理科 | 本二 | 476 | 109940 |
湖南女子学院 | 语言 | 安徽 | 2017 | 理科 | 本二 | 451 | 107354 |
湖南女子学院 | 语言 | 安徽 | 2020 | 理科 | 专科 | 389 | 181280 |
湖南女子学院 | 语言 | 安徽 | 2017 | 理科 | 专科 | 379 | 179087 |
湖南女子学院 | 语言 | 安徽 | 2014 | 理科 | 专科 | 330 | 231141 |
湖南女子学院 | 语言 | 安徽 | 2012 | 理科 | 专科 | 312 | 228145 |
湖南女子学院 | 语言 | 安徽 | 2019 | 理科 | 专科 | 280 | 217798 |
湖南女子学院 | 语言 | 安徽 | 2021 | 理科 | 专科 | - | - |
湖南女子学院 | 语言 | 安徽 | 2016 | 理科 | 专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