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志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有关专业学生,入学后经报名、选拔,可进入“君武学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习,学校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全程导师制培养,鼓励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三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学校每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将结果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32999
电子信箱:zsk@gxu.edu.cn
网 址:zs.gxu.edu.cn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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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双一流学科名单 |
1 | 土木工程 |
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