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工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安徽工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360);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上级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59号(佳山校区)、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向路新城东区(秀山校区)。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科技部与安徽省政府联动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有海外招收留学生、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以及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工业大学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招生办)、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地区为: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编制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学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3.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