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奖、贷、助学金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2300元/人/年~4300元/人/年;燕宝奖学金:2000元/人/年。对专科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每人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人/年。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大学生服务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1. 本科:普通类专业:19800元/年;体育教育专业:19800元/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年。
校企合作专业:财务管理(大数据财务)22000元/年、会计学(智能会计)22000元/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23000元/年、交通运输(机场运行)22000元/年、交通运输(航空物流)22000元/年。
2.联合培养专业按照学校官方公布的标准执行。
3.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在宁夏理工学院学习期间学费按宁夏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在国外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该校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学费约16500美元/年,约合人民币100000元/年;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学费约690000-860000日元/年,约合人民币40000-50000元/年)。
4.专科:普通类专业:6900元/年;高职分类考试、自主招生专业单独成班:8000元/年。
校企合作专业:空中乘务10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11000元/年。
5.住宿费标准:3000元/年/人。
第七章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二条 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证书校名:宁夏理工学院。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查询。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一致时,以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52-22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