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其中,舞蹈学专业普高招生体格检查身高男生不低于167厘米,女生不低于157厘米。
第十三条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须符合我校在各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全国联招”“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武术单招”等招生工作事宜按照我校已公布的招生办法执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十六条 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收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学费标准如下:
学费元/学年 |
所含专业 |
3400 |
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英语、日语、翻译、菲律宾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僧伽罗语、泰语、乌尔都语、越南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汉语言文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历史学 |
4000 |
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法学、社区矫正、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经济与金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民族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 |
4500 |
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理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土木工程、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生物技术、制药工程、药物分析 |
5000 |
秘书学、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导游 |
8500 |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 |
10000 |
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 |
1400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目前住宿费标准如下:
校区 |
栋号 |
房间规格 |
收费标准 |
雨花 校区 |
芷苑、蕙苑学生公寓 |
4人间 |
1200元/人・年 |
芷苑、蕙苑学生公寓 |
6人间 |
800元/人・年 |
|
蕙苑学生公寓普通间 |
6人或8人间 |
45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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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苑学生公寓 |
2人或4人间 |
12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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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院普通学生宿舍 |
6-8人间 |
4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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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华 校区 |
西院学生公寓 |
6人间 |
800元/人・年 |
九龙池校区 |
4栋 |
4人间 |
1200元/人・年 |
1、2、5、7栋 |
6人间 |
800元/人・年 |
|
香格里拉校区 |
香格里拉职业技术学院 |
6人间 |
150元/人・年 |
第四章 入学
第十八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按国家和云南省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颁发云南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其中,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太极拳方向)颁发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瑜伽方向)颁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云南民族大学并被录取入学的,可根据评审条件程序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府、社会、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具体申请办法和条件另行在云南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第二十二条 云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及本科预科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71-67456831、65172133;招生网:http://zsjyc.ynni.edu.cn;申诉电话:0871-65911117。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