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一般每年1000元或1200元。
第二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条 艺术类、体育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入学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举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后,可直接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入学。入学后,高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并采取不同的形式给予资助,完成正常学业。
第三十二条 学校注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有综合实验班、本硕实验班、国学实验班、人工智能实验班、新结构经济学实验班、稀土实验班、新功能材料与技术实验班(未来技术实验班)和医学创新实验班等多个实验班,所有实验班实行书院制管理。符合以上实验班选拔条件的新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并通过考核后转入上述实验班学习。
为鼓励江西省高分考生报考我校,全省高考理科排名前6000名、文科前1500名的考生录取后可申请免试转入上述实验班学习。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在江西省第二批次本科招生,就读地点为江西省抚州市。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邮编:330031;咨询电话:0791-88305092;网址:http://zjc.ncu.edu.cn/zs;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小南新。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403 | 南昌大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A |
2 | 10403 | 南昌大学 | 新闻传播学 | B- |
3 | 10403 | 南昌大学 | 化学 | B- |
4 | 10403 | 南昌大学 | 生物学 | B- |
5 | 10403 | 南昌大学 | 机械工程 | B- |
6 | 10403 | 南昌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B- |
7 | 10403 | 南昌大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B- |
8 | 10403 | 南昌大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B- |
9 | 10403 | 南昌大学 | 临床医学 | B- |
10 | 10403 | 南昌大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B- |
11 | 10403 | 南昌大学 | 公共管理 | B- |
12 | 10403 | 南昌大学 | 哲学 | C+ |
13 | 10403 | 南昌大学 | 应用经济学 | C+ |
14 | 10403 | 南昌大学 | 中国语言文学 | C+ |
15 | 10403 | 南昌大学 | 数学 | C+ |
16 | 10403 | 南昌大学 | 物理学 | C+ |
17 | 10403 | 南昌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C+ |
18 | 10403 | 南昌大学 | 基础医学 | C+ |
19 | 10403 | 南昌大学 | 生态学 | C |
20 | 10403 | 南昌大学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C |
21 | 10403 | 南昌大学 | 药学 | C |
22 | 10403 | 南昌大学 | 工商管理 | C |
23 | 10403 | 南昌大学 | 设计学 | C |
24 | 10403 | 南昌大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C- |
25 | 10403 | 南昌大学 | 中国史 | C- |
26 | 10403 | 南昌大学 | 力学 | C- |
27 | 10403 | 南昌大学 | 水利工程 | C- |
28 | 10403 | 南昌大学 | 护理学 | C- |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
学校地处“英雄城”南昌市,拥有前湖、青山湖、东湖、鄱阳湖4个校区,其中前湖主校区占地面积4321亩,校舍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