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2.外语科目成绩要求:音乐学(音乐管理招考方向)高考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3.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有关规定。
4.师范生体检要求:报考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5.师范生签约:根据《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6.师范生就业:师范生就业政策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执行,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从事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核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的需要缴纳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2个(国家级)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一流本科专业 |
1 | 音乐表演 | 国家级 |
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国家级 |
2、国家特色专业
国家特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重点专业
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
博士后流动站:音乐与舞蹈学
北京市重点学科:音乐学
双一流”建设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1.喜欢这里的音乐厅,环境很好!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