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翻译(日语翻译方向)、俄语等语言类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 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2%。
2.所有专业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分。对于同分考生,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高考改革省份依次参考语、数、外科目成绩的高低,再出现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2%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做降分处理。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二C,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部分专业单科要求。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试点班)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110分及以上、英语成绩100分及以上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CFA方向)、财务管理(CIMA方向)和语言类专业原则上录取外语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新闻学(含传媒经营方向)原则上录取语文成绩95分及以上的考生。单科不以150分计的省份,统一折算至150分计。
六、艺术类录取说明。
1.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2.按综合分排序投档的省市,按综合分排序录取;按文化分或艺术分排序投档的省市,按我校艺术类录取总分计算公式折算后排序录取。
3.总分同分考生参照专业统考成绩。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专业42000元/年,金融学(CFA方向)、财务管理(CIMA方向)、酒店管理(高级管家方向)专业3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390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29000元/年;所有专科专业15000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