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的考生应同时满足: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成绩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录取规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其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湖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针对各类录取学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湖南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坐落在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教育传统优良,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湖南大学办学起源于公元976年创建的岳麓书院,历经宋、元、明、清等朝代的变迁,始终保持着文化教育教学的连续性。1903年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定名为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国民政府教育部16所国立大学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一大”代表、教育家李达任新中国第一任湖南大学校长,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校名。2000年,湖南大学与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南大学。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继承和发扬“传道济民、爱国务实、经世致用、兼容并蓄”的优良传统,积淀了以校训“实事求是、敢为人先”、校风“博学、睿思、勤勉、致知”为核心的湖大精神,确立了“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的人才培养总目标。形成了传统文化教育和强化实践教学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基础扎实、思维活跃、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专门人才,许多毕业生成长为著名专家学者、杰出企业家和优秀党政管理人才,师生中先后有39人当选为“学部”委员和“两院”院士。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5个学院,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11大门类。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6个、本科招生专业63个,建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目前8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化学学科跻身前1‰,7个学科入选国防特色学科,化学、机械工程学科进入教育部“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行列。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6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0000余人,研究生15000余人。拥有教职工4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231人,院士1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国家级特殊人才4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1人,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6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34人。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8个。
学校建有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拥有7个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拥有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44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