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为600、900、1200元/年/生。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年及学校补助金。
3.组织自励自强大学生和自强之星评选。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每年9月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认定和公示。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国际商学院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联合办学的专业。引入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教学体系,全英文授课。
1.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二年级课程结束时(GPA成绩不低于2.5分),可自愿选择全程在国内学习或者申请去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继续后两年的学业。
3.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条件,可获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Science in General Business)。
(二)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外国语学院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华盛本大学联合办学的专业。中方课程采用中文和英文授课,外方课程采用英文授课。
1.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
2.学生在三年级课程结束时,可自愿选择全程在国内学习或者申请去美国华盛本大学继续第四年学业。如选择赴美方学习,要求GPA成绩不低于2.5分,英语成绩须达到雅思6.0分(单科不低于6.0分),或托福72分(听力与口语部分平均分不低于18分,阅读不低于17分,写作不低于19分),或多邻国英语考试总分达95分。
3.第四年赴美方学习的学生,完成本项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满足双方毕业要求,达到美方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美方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Education),同时获得中方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选择在国内完成第四年学业的学生,将按照国内的课程规定完成剩余课程,满足毕业要求的学生,将仅获得中方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