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合格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依据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部门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部门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或出现无法区分排序的情况,我校文史类(或首选历史学科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工类(或首选物理学科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和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相应科类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于特殊专业(如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对等交换计划、定向协作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保送等)的录取依据国家及相关省(区、市)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录取办法
(1)2022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甘肃共11省(自治区)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专业使用的文化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2)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3)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美术类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含末位同分)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2.统招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2022年我校统招体育类专业面向河北、辽宁、山东和河南共4省招生。考生须符合体育专业报考条件及体检标准,须参加生源省份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3.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办法
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4.保送录取运动员录取办法
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5.辽宁省农村专项录取办法
2022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辽宁师范大学 | 教育学 | B |
2 | 辽宁师范大学 | 心理学 | B |
3 | 辽宁师范大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B- |
4 | 辽宁师范大学 | 体育学 | B- |
5 | 辽宁师范大学 | 地理学 | B- |
6 | 辽宁师范大学 | 中国语言文学 | C+ |
7 | 辽宁师范大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C+ |
8 | 辽宁师范大学 | 数学 | C+ |
9 | 辽宁师范大学 | 物理学 | C+ |
10 | 辽宁师范大学 | 化学 | C+ |
11 | 辽宁师范大学 | 生物学 | C+ |
12 | 辽宁师范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C+ |
13 | 辽宁师范大学 | 中国史 | C |
14 | 辽宁师范大学 | 政治学 | C- |
15 | 辽宁师范大学 | 音乐与舞蹈学 | C- |
16 | 辽宁师范大学 | 戏剧与影视学 | C- |
17 | 辽宁师范大学 | 美术学 | C- |
18 | 辽宁师范大学 | 生态学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