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
初选合格考生方可报名参加复试,复试采取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含职业形象、职业能力、艺术素养三个科目。复试中职业形象科目为单轮淘汰制,职业形象淘汰的考生不再参加职业能力和艺术素养科目的测试。
3.成绩发布
初选结束后,我校将分地区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阶段,我校将在考核现场公布职业形象、职业能力科目考核结果,并通知艺术素养考核和专业体检相关安排。初选、复试各科目得分由系统存档,在体检合格考生计算校考总成绩时使用。
4.复试考点安排
除本校考点外,计划设置吉林、山东、上海、江西、重庆五个校外考点。最终考点情况以我校单独发布相关通知公告为准。
(二)专业体检
专业体检由我校委托专业体检机构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CCAR-67FS中规定的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并开展民航空勤人员心理测试,其中男生还须满足安全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相关材料由校方存档。体检结果可在报名网站个人中心进行查询。
(三)合格名单公示
各招生地区专业体检合格考生将按照校考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据各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比例划定专业测试考核合格线并公示最终合格名单。我校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对专业测试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四)其他
因疫情防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要求等因素,我校有权调整上述专业测试办法,包括但不限于校考安排、考试内容、考试方式、校考考核标准等,调整方案将及时对外发布。
七、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黑龙江、吉林、山东、重庆、陕西、江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十四省市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以及四川省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该省招考委划定的同层次、同类别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规则
凡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高考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最终以我校公布的2022年我校招生章程,以及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投档及录取规则为准。
八、诚信考试要求
专业测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相关要求,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考试资料等真实无误,否则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