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十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 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奖学金、学费减免、一次性资助等政策,确保贫困学生不会因贫辍学,保障广大贫困学子安心学习,励志成才。
第十一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五条 专业教学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均为大学英语。各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均须改为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第六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七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检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
吉林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地处环境优美、四季分明的吉林省长春市,是吉林省唯一一所高等体育专业院校。2004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并入吉林体育学院。建校六十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了各级各类优秀体育人才数万人,为国家和区域体育事业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南岭、临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2.7万平方米。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占地面积89.31万平方米的空港新校区建设。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学生万余人,教职工近600人。 拥有一支涵盖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白山学者、省资深高级专家、省高级专家、省教学名师、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等著名专家学者在内的优秀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