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生转专业依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政策,形成了“奖、勤、助、贷、补、减、免”七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同时,学校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多项社会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颁发证书
本科:本科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高职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个人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tsguas.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tsguas.edu.cn
电 话:022-28776099、28776655
监督电话:022-28771113
传真:022-28776106
邮政编码:300350
咨询邮箱:zsb@tsguas.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其前身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由始建于1985年的原天津中德现代工业技术培训中心与原天津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合并组建,是中国与德国、日本、西班牙三国政府在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学校坐落在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隶属于天津市政府。学校是“天津市2017-2020年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被市政府确定为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明确建设目标“到2030年,力争成为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