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对口升学招生及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461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王卫国,职务:校长
第十一条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文化产业园学院西路2号;邮编:044000;网址:www.sxycsf.com;电子邮件:yunshizsb@163.com;咨询电话:0359-2877666、 18835990003;监督电话:0359-250566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工作需求,成立由主管校长、招生部门负责人及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制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发展情况,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单独招生、对口招生及五年一贯制转段计划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