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7、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信息报。
8、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普通专科教育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项内容,经全面审查合格准予毕业者,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招生管理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和纪检工作的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云非工作室、招生办公室、就业办公室、网络中心、后勤处、财务处、院办、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办学条件
学校办学场地产权的有199442平方米,非学校产权的有200000平方米:独立使用150000平方米,共同使用50000平方米。非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合计(独立使用):109514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独立使用)68595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独立使用)3594平方米,学生宿舍(独立使用):35025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学校产权):2889.74万元,非学校产权:3万元。图书(学校产权):34.6276万册。
四、专业要求
我院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报考航空类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航空类专业报考条件录取:
(一)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男生身高172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5CM或踮足而立时手指须触及212CM;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正常,无残疾耳;无犯罪史。
(二)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男、女生身高要求分别在170CM和160CM以上;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正常,无残疾耳;无犯罪史。
(三)航空物流管理
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正常,无残疾耳;无犯罪史。
(四)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地面设备维修
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正常,无残疾耳;无犯罪史。
五、录取原则
1、录取的总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调档比例:根据本院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