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面向全国7个省(市、区)招收高职(专科)学生4700人,42个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落实“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或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3、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考生生源省份划定的录取批次、类别、控制线录取。
4、按平行志愿原则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专业,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进行专业调剂。
5、各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或降分调档录取。
6、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8、已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各省级招办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亦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9、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有关收费的政策,学费收取标准:5000元/学年・人。
五、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办法
为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学生入校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相应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
2、云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