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学校无加试要求,无单科成绩要求,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 政策性加分按省级招办要求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专业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五、江苏考生不做要求。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应用英语(国际导游方向)、应用韩语专业(国际导游方向)10000元/生/年;
2.电子商务、会计、酒店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等专业11000元/生/年;
3.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专业12000元/生/年;
4.艺术设计(广告视觉传达方向)、艺术设计(室内软装饰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数字传播艺术方向)等专业13000元/生/年;
5. 集装箱运输管理(集装箱多式联运实务方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业机器人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专业18000元/生/年。
收费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2300元/生/年,收费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五、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贫困线下录取考生给予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