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六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监察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1.招生计划:今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收高职(专科)学生,招生专业35个。分省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校区专业安排:
(1)学前教育专业就读校区为丹寨万达校区。
(2)财务管理、会计、审计专业第一学年就读校区为丹寨万达校区,第二、三学年为凯里市校区。
(3)其他专业就读校区为凯里市校区。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八条贵州、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湖南、海南、广东、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湖北、江西、山东、山西十六个省(区、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六章 录取原则及要求
第九条1.总体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成绩择优远程网上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招生规定的加分提档原则录取。
2.专业安排:根据计划按考生志愿专业顺序,从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生源的不同录取分数也不一致。进档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专业优先原则),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则依次按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外语考试类别:语种不限,但学生入校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培养特点和就业性质要求,建议残疾考生慎重填报该类专业。
6.希望考生遵守诚信原则,凡填报我院志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斟酌专业选择,诺注重选择学校则选择服从专业调剂,注重选择专业则将理想专业顺序填报且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十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及黔东南州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工艺美术品设计、产品艺术设计专业学费4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3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