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教委资助中心下达的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教委资助中心下达的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根据教委资助中心下达的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教委资助中心下达的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优秀奖学金 | 每年:一等7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 11%(一等2%,二等4%,三等5%) | |
扩招生专项奖学金 | 一等奖:足额返还当年所缴纳学费;二等奖:返还当年所缴纳学费的80%;三等奖:返还当年所缴纳学费的50% | 85%(一等20%,二等30%,三等3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12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35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费百分之五十 | 无限制 | ||
…… | …… | …… |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戏曲表演、曲艺表演
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曲艺表演、文物鉴定与修复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其前身是具有64年历史、被教育部、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中专”的天津市艺术学校(原天津市戏曲学校)和具有34年历史的文化部直属、中国唯一培养曲艺表演人才的专业学校——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学院坚持*,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艺术事业需要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学院以戏曲、曲艺等传统技艺类专业为骨干,以音乐、舞蹈等表演类专业为支撑,以舞台技术、文物修复与保护、学前艺术教育等文化产业服务类专业为辅助。现设有戏曲系、曲艺系、音乐系、舞蹈系、文化艺术管理系、学前艺术教育系、舞美技术系、思想政治教学部等8个教学系部。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在校生参加历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其他各类比赛均取得优异成绩,毕业生中更是涌现出许多享誉国内外的优秀演员、演奏员,多人荣获各类国家级艺术大奖,其中有24人获“梅花奖”、28人获“牡丹奖”;戏曲表演、曲艺表演、文物鉴定与修复等三个专业,由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民委授予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
学院自成立以来,积极践行“知行并重、德艺双馨”的校训,整合艺术教育资源,提升办学综合实力,现已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艺术人才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