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试具体要求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网址:https://www.scfai.edu.cn/zsb/info/1002/2263.htm。
(三)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和《四川美术学院考场规则》、《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诚信考试。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学校将按《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条款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4月中旬通过我校招生处微信公众号“川美招生”查询考试成绩。
五、志愿填报与专业分配
(一)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志愿系统填报我校志愿时,普通类、理论类、书法类按专业填报志愿和录取。
(二)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志愿系统填报我校志愿时,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按专业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专业类录取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招生处微信公众号“川美招生”填报专业志愿,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在我校招生处官网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学校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原则分专业类全国排名,按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未按时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
六、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普通类专业
按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单科成绩不作要求。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理论类专业
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理论类录取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录取原则全国排名,按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三)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书法类专业
对应专业类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文化满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