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2%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做降分处理。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二C,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部分专业单科要求。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试点班)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110分及以上、英语成绩100分及以上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CFA方向)、财务管理(CIMA方向)和语言类专业原则上录取外语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新闻学(含传媒经营方向)原则上录取语文成绩95分及以上的考生。单科不以150分计的省份,统一折算至150分计。
六、艺术类录取说明。
1.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2.按综合分排序投档的省市,按综合分排序录取;按文化分或艺术分排序投档的省市,按我校艺术类录取总分计算公式折算后排序录取。
3.总分同分考生参照专业统考成绩。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专业42000元/年,金融学(CFA方向)、财务管理(CIMA方向)、酒店管理(高级管家方向)专业3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390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29000元/年;所有专科专业15000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本科3500元/年、专科2400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新生奖学金;新生助学金;上海杉达学院励志奖学金;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监审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021089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andau.edu.cn
招生办官网:zsw.sand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