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过程中,不得进行自我介绍或出示身份证等可能暴露个人身份信息的行为。
四、校考合格名单公示
考生可于2023年4月中旬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校考成绩。学校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方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自行打印《江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五、录取原则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
2.组织相关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省统考成绩与校考成绩均须合格。未组织相关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山西省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山西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其他省份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3.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依据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文化成绩满分统一按750分折算)。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省统考成绩合格。
2、文化成绩要求:
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3、录取办法:
(1)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依据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特别说明: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部门。
六、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