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资源配置情况,确定专业可转入计划(按不低于专业总人数10%的比例确定)、转入条件和专业适应性考核办法。专业可转入计划由学生处汇总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五、转专业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各转入学院有义务接受学生的咨询,帮助学生了解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进程和难度。
(二)学院初审
转出二级学院对报名学生转专业条件进行初审,并按教务处相关管理规定计算申请学生的百分制学习总成绩(等级制课程成绩与百分制的对应关系如下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报送学生处。
等级制课程成绩与百分制的对应关系表
百分制考核的课程成绩 | 90~100 | 80~89 | 70~79 | 60~69 | 60分以下 |
五级制对应的百分制 | 优秀 (90) |
良好 (80) |
中等 (70) |
及格 (60) |
不及格 |
二级制对应的百分制 | 合格(75) |
不合格 |
(三)考试录取
1.全校范围内转专业
①当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第一志愿申请学生人数在专业可转计划范围内,除有特殊需求专业可由相应学院组织专业适应性考试,并依据考试成绩最终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其他专业原则上应尽数转入。
②当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第一志愿申请学生人数超出专业可转计划范围,由转入学院确定是否组织专业适应性考试。如需组织专业适应性考试的,根据申请学生的高考折算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第一学期所修课程总平均分(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适应性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等三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比例之和计算其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在专业可转计划范围内确定最终拟转入学生名单。如不需组织专业适应性考试的,则根据申请学生的高考折算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第一学期所修课程总平均分(占综合成绩的50%)等两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比例之和计算其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在专业可转计划范围内确定最终拟转入学生名单。
高考折算成绩公式如下:
③需要组织专业适应性考试的学院须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试实施细则及选拔方案,并报学生处备案。
④每个学生可申请两个转入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专业可转计划已满,第二志愿专业仍有转入计划余额时,则该生可转入第二志愿专业,额满即止。
⑤学生处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2.二级学院范围内转专业
由学院自行组织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院内公示,并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备案、发文。
(四)学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