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国家级示范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
省级建设品牌特色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河北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飞行器制造工程
国家国防特色学科:军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省级重点学科: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省级重点发展学科: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
1.学校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3.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优惠照顾条件的规定。
4.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
5.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规则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但本人同意调剂专业的考生,在未录满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且本人不同意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规则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省(市),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但本人同意调剂专业的考生,在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且本人不同意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各省(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时只招收有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10.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部分专业报名及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