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和毕业实习全部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类专业6250-8125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15000元/年。
2.住宿费:700-1200元/年(按住宿条件不同收取)。
第十八条 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学校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总体目标。设立了“奖、助、贷、勤、减、补”等六个方面的资助项目,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要资助渠道,以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校政企多方合作的捐赠奖助学金等为必要补充的全方位、多元化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受助面达40%以上。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生“入学通道”,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主要资助项目如下:
1.国家奖助学金(生/学年):
国家奖学金: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
2.学校新生奖学金(生/学年):
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000元
3.学校奖学金(生/学年):
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4.学费减免(生/学年):
全免标准(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全部免除,最高不超过8000元);半免标准(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免除一半,最高不超过4000元)。
5.企业奖学金(生/学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