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执行以上条款规定外,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一)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专业组内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高考改革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二十五条 录取到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审计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
第二十六条 为便于管理,录取到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配至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六个学院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由经济法学院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 “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专业为法学专业,学生在完成双学位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学历为法学。录取到“法学+”双学士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考生在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日常管理。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双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就读。
第二十八条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函〔2021〕4号)批准的“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为我校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联合学位项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且达到两校学士学位要求的,可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上标注)。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1-3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4-8学期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两校联合办学协议执行。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国际法学院普通法学专业就读。
第二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面向全国开展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简章,详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一条 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书面延期报到申请的学生,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经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17年,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实现了重庆市新闻传播学科博士点零的突破,也实现了全国法科大学新闻传播学科博士点零的突破。
历经71载的励精图治,学校恪守“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坚持“教学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学校具有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港澳台侨联合招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及台湾免试生招生资格。办学71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30余万人,是全国培养法治人才最多的高校,有8位校友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和中共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80位校友担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曾任或现任国家首席、一级或二级大法官和大检察官的西政毕业生有50余位。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法学院中,均有西政毕业生从事教学研究工作。近年来,学生辩论队曾在世界华语辩论锦标赛、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大学生辩论赛、全国WTO模拟法庭竞赛等活动中获冠军,学生艺术团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多次获得一等奖。学生在中国大学生沙滩排球赛、全国大学生排球联赛、全国大学生武术散打和太极推手锦标赛、全国啦啦操联赛等重大赛事中获得省部级以上竞赛冠军170余个。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入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100强。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000余亩。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现有在校学生24000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包括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全国资深翻译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重庆英才”计划人选、重庆市“巴渝学者”计划人选、重庆市“两江学者”特聘教授等。近年来,学校涌现了“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全国工人先锋号”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等先进集体和“最美高校辅导员”“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等先进个人。
学校现设有法学学部、文新学部、政教学部、经管学部、新学科学部5个学部,有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监察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刑事侦查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商学院(监察审计学院)、经济学院、外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3个学院,设置人权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地方立法研究院等。
学校现有28个本科专业,其中有法学、新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广播电视学、行政管理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现有法学、新闻传播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经济法学和诉讼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学、新闻传播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工商管理、国家安全学(交叉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党内法规(交叉学科)、翻译(专业学位授权点)、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等12个学科为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其中法学学科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2017年,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法学一级学科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四所高校法学学科共同入围A级学科,成为重庆市唯一入围A级的学科。2018年,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一起获得A评级,也是重庆市唯一进入A评级的专业学位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