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特殊计划的录取。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等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10.特殊省份的录取。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高考改革省(市)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该省(市)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1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韩国大邱韩医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是我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等文件要求设立的专业,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ccucm.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ccucm.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电话及部门:
招生办公室:0431-86172018、86172896、86172106
中医学院办公室:0431-86178097
药学院办公室:0431-86172211
针灸推拿学院办公室:0431-81620285
护理学院办公室:0431-86172233
健康管理学院办公室:0431-86172431
康复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办公室:0431-86172277
临床医学院办公室:0431-81620335
医药信息学院办公室:0431-86172441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