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学校名称: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二、学校代码:51721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概况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是1981年经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高等学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学校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
2016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全日制普通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本科院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以生态环境教育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共建高校,是“河北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是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是中美产教融合+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第三批建设高校。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教授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先生曾先后兼任院长。
建校40年来,学校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见证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历程。
六、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专业招生计划请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招生网http://www.hebuee.edu.cn/zsw。
七、录取原则
(一)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投档的考生,将严格按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规定执行。
(三)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属美术类,执行各省份投档规则。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我校体育类专业执行各省份投档规则。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体育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四)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