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等级人数占总体比例的15%,转换到100~86的分数区间。
4.B等级人数占总体比例的35%,转换到85~71的分数区间。
5.C等级人数占总体比例的35%,转换到70~56的分数区间。
6.D等级人数占总体比例的13%,转换到55~41的分数区间。
7.E等级人数占总体比例的2%,转换到40~30的分数区间。
8.将经过转换的分数(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举个例子,假设某省考生共有1000名考生物,那么根据等级排名,我们会分为:
A等级,1-150名,分数范围100-86分。
B等级,151-500名,分数范围87-71分。
C等级,501-850名,分数范围70-56分。
D等级,851-980名,分数范围55-41分。
E等级,981-1000名,分数范围40-30分。
第一梯队(地狱模式):河南省、广东省;
第二梯队(噩梦模式):山西省、广西回族自治区、安徽省、云南省、四川省、山东省;
第三梯队(困难模式):甘肃省、贵州省、江苏省、河北省、江西省、湖南省、浙江省、重庆市;
第四梯队(一般模式):新疆、内蒙古、黑龙江省、陕西省、湖北省、海南省、福建省;
第五梯队(优惠模式):辽宁省、吉林省、宁夏、青海省、西藏;
第六梯队(降分模式):天津市、上海市、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