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其中,X代表高考成绩(含浙江省认定的加分),Y代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值与浙江省高考满分值一致),Z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与浙江省高考满分值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