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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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12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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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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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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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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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现代物流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英国格拉斯哥城市学院的学习证书。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理工学院学习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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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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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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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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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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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提前招生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表演艺术的身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新生入学后,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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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 (三)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在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七)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八)学校对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章程的规定执行。 (九)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十)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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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定损与评估)、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空中乘务、关务与外贸服务、物流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6600元/学年;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69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住宿费六人间1200元/学年,四人间16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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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助、贫困慰问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物流管理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金融管理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报关与国际货运、金融管理与实务
国家骨干校建设专业: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
省级重点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物流管理
省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市场营销、会计、计算机信息管理、工商企业管理
省级优势专业: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
省示范建设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市场营销、物流管理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浙江省物资学校,始创于1978年12月。2000年3月,筹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高等职业学校,由世界500强企业物产中大集团(原浙江省物资局)创办。2017年7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建制划转给浙江省机电集团,组建浙江省职教集团。
学校以“立德为本、致用为宗、崇尚优化、追求卓越”为校训,以国际知名、国内特色鲜明的一流高职院校为目标,立足浙江,面向全国,为供应链集成服务产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下设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学院、汽车技术学院、数字信息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商贸流通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梦想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9个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金融管理等33个专业,与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共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其中本科生5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在读学生7000余人。
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资源库项目主持单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校建设单位、浙江省智慧教育综合试点单位、浙江省首批5A级平安校园、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拥有6个国家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入选教育部“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先行试点”,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先后荣获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中央综治委首届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等荣誉。连续7年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中获得“A”级。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积极开展1+X人才培养与评价模式改革,与物产中大集团、联想集团、吉利集团、顺丰集团等行业引领性企业有着紧密的产学合作关系,建立6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11个“十三五”省级优势、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中央财政专项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省教育厅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有34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7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9本国家规划教材。近四年来,学生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2项,省级技能竞赛奖项419项。
学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联系中心(UNESCO-UNEVOC Centre),参与联合国职教政策框架多边磋商,主持或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资助的国际前沿职教研究项目,多次承办国际职教论坛和高级别的国际教育与培训专家会议,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联合革新计划高职教师教育与培训等多个项目,注重与国际优质职教资源的合作,与英国、新加坡优质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并招收国际学生来校学习和进修,在柬埔寨设立“浙经院-柬创院国际教育中心”,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应用型人才培养协作联盟并担任秘书长单位,常年开展“一带一路”国家职教官员、师生的各类培训。
学校依托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先进的企业文化,培养“专能精、通能强、素质高”,依托智能技术赋能的智慧和谐职业人与和谐创业人。学校是教育部职业教育文化素质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单位、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浙江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先进集体、工信部工业文化研究院院长单位。与中华诗词学会合作成立中华诗词文化学院、中华诗教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