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高职大专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师资介绍

发布时间: 2023-02-28 11:08:38

第八条办学基本条件:占地面积585亩,总建筑面积162194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3416.63万元,拥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200余个,图书馆藏书54.73万册。专任教师329人、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84人,双师型教师227人。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6865人。

第三章招生专业

第九条招生专业

2018年我院共设30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均为三年。招生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智能控制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国际商务、旅游英语、统计与会计核算、酒店管理、社区康复、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新能源汽车技术、物流信息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文科、理科、艺术类均可按要求报读。具体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的刊物或网站。

第四章录取规则、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十条录取规则

1、严格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新生。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新生录取体检标准。

5、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05%,顺序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20%。

6、录取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1)录取顺序:

普通文理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含音乐、舞蹈、美术、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3)凡按政策规定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特殊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各个省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其他说明:无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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