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助学保障
1.奖助学金制度: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贫困生助学: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学院设有特困生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可以贷三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同时,学院还为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及带薪实习。
第十五条监督机制
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监督电话(023)58418888。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58418666传真:(023)58418888
学院网址:http://www.cqeec.com 邮箱:zsb@cqeec.com
招生网址:http://www.cqeec.com/zsxx 咨询QQ:800004320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创建于1995年。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2755)。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计算机与软件技术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软件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美育实验学校。
学校自创建伊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的办学理念,坚持“人无全才、人人有才、人人成才”的育人理念,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使学校得到长足发展。学校现有金龙、天城和璧山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726 亩,教职工42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77人,博士、硕士99人。学校设有软件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影艺术学院、经贸学院、康养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艺术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有电子信息、土木建筑、装备制造、财经工商、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医药卫生等10大类的43个专业。各类在校生万余人。
学校以人才培养需求和规格为依据,以职业能力为导向设计与开发专业课程,探索分别对应行业通用素养、职业核心能力和岗位操作技能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专业实习实践课程的应用型课程体系,重构课程体系建设。软件技术专业为市级特色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商务英语等3个专业为市级教改试点专业,软件技术教学团队为市级教学团队,JAVA课程和传统文化经典导读课程为市级精品课程。
学校创新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建有校内风筝影谷、康复中心、影视制作中心、汽车维修中心、物联网实训中心等5个生产型、模拟仿真型实训基地和58个实训室,建有校外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230余家;形成校、企“双主体”合作办学体制,充分满足了实践教学的需要。学校还牵头成立重庆市互联网产业职教集团,利用集团内各种社会资源,着力提高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初步构建培养层次涵盖3+2中职与高职贯通培养、五年一制贯通培养、三年高职培养、职业技能培训等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促进生源、产业、师资、信息、成果转化、就业等合作链条融合。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就业质量稳步提高,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好评。
学校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投入巨资建立大学生“巨人三创中心”,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课程教学、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等环节,建成“课程、训练、实践、保障、服务”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近年来,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学生在省部级及以上各类技能竞赛、校园文体活动比赛中获奖达280余人次,获国家一等奖4项,国家二等奖13项,国家三等奖14项;重庆市一等奖24项,重庆市二等奖26项,重庆市三等奖40项。